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姜金兵局长提出的强化民警身份意识、对法律和纪律的敬畏意识和在岗履职意识的要求,省太湖劳教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三种意识”教育,分阶段、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检查和整改。
紧扣队伍现状,把握“三个环节”。把握调查分析环节。全面细致排摸和分析民警队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强化“三种意识”的专题教育活动。把握学习讨论环节。要求各单位结合民警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利用支委会、队务会、党员大会、民警大会学习讨论姜局长的讲话精神,重点明确“三种意识”的深刻内涵。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本系统的各种规章制度,学习各自岗位职责和岗位标准。把握对照检查环节。组织民警对照“三种意识”,认真审视自己是否存在与“三种意识”基本要求相悖的地方,具体是查找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是否存在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言行;查找执法执纪、工作制度方面是否存在不规范、不严肃的地方;查找岗位履职活动中是否存在与工作要求,岗位职责不相符的地方。写出心得体会和个人剖析整改材料,从观念深处准确查找存在问题根源和思想症结。
围绕工作实际,突出“三个结合”。要求各单位针对民警对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突出“三个结合”,使“三种意识”专题教育向各项工作渗透。一是把民警的身份意识教育与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素质修养教育结合起来,促使民警进一步明确作为国家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素质,应当担负的政治责任和工作义务,从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把对法律、纪律的敬畏意识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和警务督察活动结合起来,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民警自觉加强法纪意识和思想道德修养,促使广大民警良好工作作风的养成,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三是把岗位履职意识教育与岗位练兵活动和民警量化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民警把个人价值体现到岗位实干中去,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积极作为,激发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惩防并举,落实“四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劳教场所手机等通讯工具管理规定》,大中队民警和进入收容点的职工、外来技术人员、驾乘人员以及开展帮教活动人员的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一律存放在门卫值班室,严禁带入收容点内。严禁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带入监控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二是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收容点“代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进出收容点管理规定》和《车辆进出劳教收容点管理流程》,特种车辆进入收容点必须安排民警全程跟车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民警带班值班制度。加强直接管理考核和警务督察工作,严禁脱岗失职、擅离职守。四是严格惩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民警,加大处罚力度,视情节予以告诫、下岗学习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