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批复》(苏政复[2008]43号文),同意江苏5个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即:江苏省东海劳教所增挂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增挂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太湖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句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女子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强制隔离戒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戒毒措施,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省政府要求全省劳教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新职能,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科学矫治,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矫治质量和康复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编校:宋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