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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我省劳教工作
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顺盘率领省人大代表一行8人在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新民,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副局长王金泉等领导的陪同下,赴省太湖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视察指导全省劳教系统戒毒工作以及贯彻实施《禁毒法》情况。此次视察活动是第十一届省人大代表对我省劳教工作的首次视察,也是省局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图:省人大代表在太湖劳教所视察指导
视察组首先来到江苏省太湖戒毒康复中心,仔细查看了太湖戒毒康复中心的场所建设、戒毒康复人员的学习、生活、习艺现场。随后深入到省太湖劳教所新收容点教学楼、生活楼、习艺楼、康复楼、劳教人员同居场所、亲情共餐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饶有兴趣地参观了劳教人员书画陈列室、所内超市、“听荷心理矫治中心”及各个功能室,听取了劳教人员管理矫治工作情况的简要介绍,观看了江苏省太湖戒毒康复中心宣传片《为了生命的绿色》。在女所,视察组查看了劳教人员生活设施以及劳教人员功能型宿舍、心理矫治中心、劳教戒毒试点大队、禁毒教育展览,仔细询问了“三期一延伸”戒毒矫治流程内容、戒毒解教人员操守率等情况。视察过程中,人大代表对全省劳教机关在戒毒矫治方面确立的新理念、探索的新模式以及取得的新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视察结束后,视察组与省厅、局、所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亲切座谈。赵顺盘主任说,去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对于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此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省人大内司委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到劳教场所实地视察戒毒工作,非常有意义,收获很大,印象十分深刻。通过考察,人大代表对全省劳教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禁毒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更新矫治理念,创新戒治方法,加强戒毒设施建设、探索戒毒矫治模式,开展人性化管理教育,推进所区文化建设,强化专业队伍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感到由衷的欣慰和高兴。为此,他代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向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广大民警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赵顺盘主任指出,《禁毒法》颁布实施后,新形势、新任务对禁戒毒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全省劳教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禁毒法》,进一步增强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不断推动我省禁戒毒工作引向深入。要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契机,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总结先进经验,遵循戒毒矫治规律,深入探索科学戒毒的方法、模式,深化戒毒康复工作成效,特别是要把人性化的教育措施体现在科学的矫治理念和具体的工作举措中,不断提升我省戒毒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创建“法治江苏”、“平安江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省人大内司委将积极发挥监督、服务的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关心和帮助我省劳教机关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推动我省劳教工作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张新民副厅长指出,视察组一行对太湖所、省女所戒毒工作考察非常深入、细致,充分体现了省人大、省人大内司委对劳教工作、对劳教工作民警职工的关心和支持。他代表省司法厅对视察组及各位省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人大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人大监督的重大意义,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检查指导。这不仅能够促进劳教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广泛的优势,促使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支持劳教工作。要把这次人大代表提出的希望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去,促进我省戒毒工作深入开展。同时,他真诚期望省人大内司委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和劳教戒毒矫治工作,继续加强指导监督,提供支持帮助。
姜金兵局长就贯彻落实赵顺盘主任和张新民副厅长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吃透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戒毒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二是要狠抓贯彻落实。要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新的起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更高的平台上深入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管理、教育矫治模式,推进戒毒矫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多请示汇报,争取关心支持。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争取人大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促进我省劳教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