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是省司法厅领导下的主管全省劳教(戒毒)工作的直属行政机构。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管理处、教育处、生活卫生处、生产处、计划财务处等8个职能处室。全系统共有7个劳教所(含2个市办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37号),江苏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劳动教养工作和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管理全省劳动教养执行工作;
制定全省劳动教养工作、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提出劳动教养场所和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设置、布局、规划工作建议;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所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
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指导全省劳教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省属劳教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指导全省劳教系统民警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场所、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基建、财务、装备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承担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