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是省司法厅领导下的主管全省劳教工作的直属行政机构。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管理处、教育处、生活卫生处、生产处、计划财务处等8个职能处室。全系统共有7个劳教所(含2个市办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65号),江苏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1)领导和管理全省的劳动教养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办劳教工作,贯彻执行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劳教工作以及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
(3)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强制治疗等工作,查处劳教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和问题;
(4)规划全省劳教场所的布局,管理劳教业务经费和国有资产,指导劳教场所的生产、基建、财务、装备等工作;
(5)协助省司法厅管理全系统民警警务工作;
(6)负责管理全系统民警队伍建设和执法执纪工作;
(7)负责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