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地处盐阜革命老区,距盐城市区37公里,与盐城市亭湖区、大丰市、射阳县交界,同国家级丹顶鹤自然保护区毗邻,占地面积50平方公里,单位始建于1951年,因曾在这里战斗过的抗日英烈--方强而得名,是集“江苏省方强劳动教养管理所、江苏省方强农场”两位一体的基层劳教单位,常年收容男性劳教人员1300人左右,现有民警职工1500多人。
多年来,方强劳教所在省司法厅、劳教局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弘扬“凝心聚力、艰苦奋斗、务实创新、敬业奉献”的方强精神,顽强拚搏,勇争一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先后14次受到司法部的表彰,26次受到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表彰,连续3次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2000年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05年,被司法部授予“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2007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对标找差、全国争先”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方强劳教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以省司法厅实施的“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和省劳教局确定的“双六”目标为新动力和新追求,以打造“管理工作改革、劳教戒毒、心理矫治、职业技能、所区文化、现代农业、民警队伍职业化、公正文明执法、信息化建设”等九项品牌的战略目标为牵引,认真对标找差,积极争先创优,扎实创新创业,努力使各项工作处于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第一方阵的前列。
省方强劳教所咨询电话:0515—83452037 纪委举报电话:0515—83452096


图:省方强劳教所所区风貌
省方强劳教所
劳教人员亲属会见须知、会见时间
会见须知:
一、劳动教养管理所允许劳教人员会见其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涉毒类劳教人员的会见,仅限于其配偶、直系亲属,且须证明身份的证件齐全。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要求会见的,须经劳动教养管理部门批准。
二、禁闭反省的劳教人员原则上不准会见亲属,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教养管理所所长批准。正在受审查或呈报逮捕的,禁止会见。
三、劳教人员与国外、境外亲属会见,必须经劳动教养管理所所长批准,会见时不得使用隐语或外国语。
四、前来会见人员应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本人和被会见人关系的证件,经劳动教养管理部门查验登记,无证件或人证不符的不准会见。会见统一在会见室进行。
五、劳教人员亲属会见劳教人员次数按劳教人员不同管理等级区别对待。其中,入所封闭管理等级,每月一次;常规封闭管理等级每月一次;集训封闭管理等级停止会见;半开放管理等级,每月二次;开放管理等级每周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劳教人员家属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特殊情况,须经管理部门批准。
六、会见禁止带入任何物品,劳教人员所需生活用品应在劳教所专设的商店购买。
七、来所会见人员一律在候见室等候,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证件,开具会见介绍信,经民警的安排方可会见。
八、劳教人员会见亲属时,要听从民警的安排,讲究文明礼貌,如实反映自己改造表现,耐心听取亲人规劝、帮教,不准谈论不利于改造的事情。
九、劳教人员亲属所交会见款,一律统一交至会见室民警,开具票据,每次会见款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二百元。
会见时间规定:
劳教人员家属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所会见,非会见日一般不予安排会见。各大队会见时间如下:一大队为每个星期的星期一,二大队为每个星期的星期二,三大队为每个月的星期三,四大队为每个星期的星期四,五大队为每个星期的星期五。劳教人员每月会见亲属的次数必须按照第五条规定执行。
来所路线及发车时间:
1、盐城汽车客运东站——方强农场(发车时间:9:00、9:30、9:40、11:00、13:00、14:30、15:20、16:10、16:40、17:20)
2、盐城汽车总站——方强农场(发车时:8:30、9:20、14:50、15:50)
3、大丰汽车站——方强农场(6:40——9:00之间每十分钟一班;9:00——16:30之间每十五分钟一班。)
4、驾车路线:
方式一:起始点——盐城市区——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南洋镇——新洋收费站——盐东镇——方强农场(注:从新四军纪念馆一直往东即到)
方式二:起始点——大丰市区——上海农场——三龙镇——丰富——方强农场
(供稿单位:省方强劳教所办公室)